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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部门对江西南昌市四家药店采取强制措施或通报批评

www.ynpw.com  11月07日 08:34  云南医药网 
      云南医药网消息: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长虹药店、天瑞大药房、天瑞大药房老福山店、九郡大药房有限公司等4家药店因未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药品,被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查处。这4家药店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多次经营违法夸大宣传的药品,误导消费者,药监部门曾多次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或通报批评。
 
  另外,这4家药店还因违反《药品管理法》被药监部门处罚或责令整改,严重影响南昌市药品零售行业的形象和诚信建设,损害了群众利益,被列为GSP飞行检查的重点。为了维护法律尊严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警示教育其他药品经营单位,进一步整治药品零售市场秩序,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对上述4家药店给予从严从重处罚——收回GSP认证证书,停业整顿10天,并处罚款2万元。将处罚结果通过大众媒体向社会公开通报,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责任编辑:忆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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