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药网(记者/云枫)报道: 昨日上午,西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碧大队在对云南省医疗器械厂的厂牌进行拆除时,厂方以“拆除前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整改拆除通知,拆除时又未携带相关执法依据”为由,一度拒绝拆除。
引起争执的厂牌属于云南省医疗器械厂所有,高约4米,宽约0.6米,跟一块歌舞厅的招牌相连。该厂厂长王新平说,该厂牌已悬挂多年,从未接到过整改拆除通知。
西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金碧大队巡查中队的杨继昆中队长介绍,从6日开始,他们就对金碧路、青年路上的违法店招店牌实施强行拆除,昨日他们一共出动3组施工队对西昌路沿线的违法店招店牌进行拆除。“我们拆除的依据是昆城管[2007]99号文件《关于2007年店招牌专项整治的通知》。该厂牌过于陈旧,存在安全隐患,与周围景观不协调。而且该厂无法出具厂牌的相关审批手续。”
金碧大队队长高永畅表示,没有经过城管部门核实审批的店招店牌等都是违法设施。可能是由于工作量大,有些工作做得不太细致,执法人员漏发了该厂牌的整改通知,但还是得拆。“西昌路作为整治示范街,属于四创工作的一个部分,希望群众能够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
在金碧社区的协调下,厂方表示顾全大局,愿意拆除厂牌。下午4点,执法人员拆除了这块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