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和谐云南的进程中,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是我省各级政府必须要迈的坎,早迈早主动。以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和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为代表,我省在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已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民生看点:
这几天,昆明一建集团承建的岷山公交车站开工了,从四川来昆明打工的陈世毅在集团一干就是10多年,这在外来务工人员当中并不多见。陈师傅能够安心呆那么久,不仅因为公司从不拖欠工资,而且还给了他们外来务工人员一颗“定心丸”。
陈世毅:“像我们干这一行,避免不了手手脚脚被碰着,我们在昆明一建,有工伤事故,他们公司都协调我们,处理得很好。这几天公司正在给我们办工伤保险,以后的工作我们就觉得很塌实。”
“工伤保险”对于陈师傅他们来说可是个新名词。今年1月1日,《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与农民工建立劳动关系的30日内,为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申报手续,并按时足额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农民工个人不缴费。伴随着《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出台的“平安计划”还规定,从去年起用三年时间,将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基本覆盖到工伤保险制度范围内。继去年全省60家国有煤矿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后,到今年底,像陈师傅这样的建筑企业农民工,大部分都将参加工伤保险。而到明年11月份以前,我省全部合法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和大部分建筑企业及其它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也将参加工伤保险,否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处理。
长期以来,“小病拖,大病扛,实在不行进药房”,是绝大多数农民工的“真实写照”。针对这一状况,从去年起,(字幕)我省按照“低费率、保大病”的原则,逐步将城镇个体工商户,尤其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和服务等行业的农民工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大多数农民工将逐步与其他城镇职工一起,被纳入当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同时,农民工也可以选择回原籍参加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截至去年底,我省已有5万2千多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民生期盼: 外来务工人员:“作为我们农民工来讲,买保险不太现实,因为我们是作为流动人口。希望有关领导和管我们的(部门)制定一个什么方案.我们其实从内心来讲,还是很想买保险的。”
外来务工人员何若平:“我们在昆明也干了那么多年了,能不能每个月我们出少部分钱,针对以后养老保险那一块。以后回家的时候,到了老的时候有一定的保障。”
云南省劳动保障厅医保处刘学文:“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大的问题,从今年开始,农民工发生工伤以后,经过认定和级别认定,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待遇,就避免了农民工来回奔跑领取待遇的麻烦。另外一个方面,针对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门槛过高,可以采取‘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办法,一个人一个年度内,大概也就是交10块钱左右,以此来增加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的吸引力。”
对于农民工们普遍关心的养老保险和户籍改革问题,我省也正在进行有益探索,按照“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并能够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建立农民工养老保险,对农民工中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高级技工、技师,以及其他有突出贡献者,可以优先准予落户。不久的将来,社会保障的阳光将更多地洒在这支城市建设大军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