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医保试点细则 6种就医费用将不给报销
www.ynpw.com 10月20日 11:23 云南医药网
云南医药网消息:昨日,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云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实施细则》,学生、少年儿童参保时,将以一个年度内保当期住院医疗保险和门诊特殊疾病,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
参保人户籍转移要办变更手续
已经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具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将按规定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同一统筹地区内发生户籍转移时,参保人要到户籍迁出地乡镇、街道(社区)劳动保障站(所)或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到户籍迁入地相关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参保人从本统筹地区迁移到其他统筹地区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已缴纳费用的,可以继续享受原统筹地区异地就医的医疗待遇。从次年起参保人应按迁入地的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并终止原统筹地区医疗保险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参保手续时还要提供由民政或残联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低收入家庭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是指无社会养老金或单位退休金等固定收入的60 周岁以上老年人。60 岁以上老年人资格则从达到60 周岁当年的1 月1 日算起。
在昆明地区的省管大专院校的大学生,在省医保中心参保,属昆明市管大专院校的大学生,在昆明市医保中心参保;其他州(市)大专院校的大学生,均在当地医保中心参保。
参保人死亡的,由其家属或委托人持参保居民死亡证明及其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到相关机构办理注销,医疗费用尚未结算完毕的,还需要在办理医疗费用结算手续后,才能办理注销手续。参保人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医疗保险关系自行中止,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办理退费手续,不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刑满释放的可以继续参保。
连续参保5年将提高支付限额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 万元至2.5 万元(当年新参保的按年度余下月数享受相应支付限额)。其中昆明市的支付限额为1.6 万元,门诊大病最高可支付2万元。参保人在办理参保手续或缴费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居民医保规定的相关待遇,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如果参保人到应缴费最后期限止仍未缴费的,属于自动停止缴费,自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将停止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对连续参保缴费满五年以上的,将适当提高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随同父母或子女从外地迁入本省并持有有效居住证居住在城镇的居民以及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基本失地或完全失地的非从业人员也可自愿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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