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登色情照片、被轮奸、被性骚扰,少女的安全岌岌可危,大旗疾呼:谁来保护少女们的权益!
令人揪心的弱势群体!
谁来保护少女——这个弱势群体的权益?
疾呼: 无良媒体刊登少女湿身照被告,被判无罪!
15岁少女被脱光游街后惨遭4人轮奸!
少女治感冒被要求脱裤遭医生摸下身!
近日,各地发生的一些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一例外,都恰恰落在同一个群体身上——涉世未深的少女们!受害者们的统一身份使这些事件更加令人痛心疾首!
不是天灾,全是人祸!法律法规管得到的层面,是否能真正严惩这些丧尽天良的家伙?法律管不到的层面,谁又来维护少女们的权益? 无良媒体!登载少女情色照片!《壹本便利》刊登少女湿身照被告,被判无罪!
事发至今近一年,少女李蕴仍未从伤害中完全康复。
香港 杂志《壹本便利》去年六月刊登了少女歌手李蕴的湿身性感照,被控发布儿童色情物品罪,成为香港首宗此类案例,但16日,三名被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院裁决: 无罪!
裁判官早前认同控方所说,虽然所登照片没有裸露,但是内容意识如果都存在性的成分,即违法。
但他指涉案的四张照片中,只有一张清楚看到事主胸部线条;各照片虽看到不同程度的阴影,其中一张还出现在乳晕位置附近,但无法确定阴影是否显示到李蕴胸部,在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下,裁定四张照片未违法!
少女本人:对我是极大侮辱!
《壹本便利》刊登李蕴性感湿身照时,李蕴年仅十四岁,今年七月才满十六岁的她对判决表示震惊及诧异!对于辩方律师胜诉后在庭外高举涉案的《壹本便利》,李蕴直斥对她是极大的侮辱。
生活小康的李蕴,是父母眼中的明珠,加上样貌标致,一直在温室中成长,但一辑湿身照却令她与家人成为众矢之的,胞弟为免被传媒追访,整个暑假躲在家中看影碟。
她叹息道,事发初期心情低落及自卑,随后虽慢慢平复,但这次判决却再令她跌入谷底。
《壹本便利》社长殷明伟在判决后表情呆滞,不发一言
大多数市民:怒斥不合理!
大多数民意怒斥裁决不合理,要求律政司提出上诉。多个保护妇女和儿童团体均对裁决表示失望,忧虑助长社会上淫亵和不良歪风。
法律界担忧:保护儿童同虚设!色情标准应由公众决定!
法律界人士担心,有关案件除未能彰显法例保护儿童的精神外,更加担心此例一开,将会有更多人会“亦步亦趋”,挑战法律的底线;认为律政司应考虑为案件提出上诉。
更指出该案“拍摄效果让人产生色情遐想”,色情标准应由公众决定!
令人发指!15岁少女被脱光游街后惨遭4人轮奸!
近日,央视《道德观察》栏目以“15岁少女被脱光衣服示众无人帮忙惨遭强暴”为题对发生在2002年广西玉林的“15岁少女被脱光游街后遭4人轮奸”的案件进行了报道。令我感到震惊的是:逼迫15岁女孩脱光衣服游街并对其拳打脚踢的竟然是和15岁少女年龄相仿的3个花季少女。然而,在这个如花般灿烂的年龄,她们竟然干出了天理不容的肮脏勾当。是3个花季少女把另一个15岁女孩推进了万劫不复的境地。而更让人痛心的是,3个花季少女竟然让15岁少女裸体游街,甚至公开叫卖,“谁要谁拿走,不要钱”,更不可思议的是,竟然有4个男青年接下了这单“生意”,随后轮奸了15岁女孩。
面对这件不可思议的、由3个女孩一手导演的、4个男青年联袂激情上演的真实悲剧,我无法把她们和“祖国花朵”、花季少女等等美好的词汇以及美丽的广西玉林这座城市牵扯到一起,可现实却是残酷的。3个无知的花季少女、4个胆大包天的男青年和一个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的15岁少女一共8个人,均因为此次事件而彻底改变了一生。广西玉林也因此蒙羞!
事情毕竟已经发生了,留下的是深刻的反思和痛彻心肺的忏悔。那么,谁该反思,谁该忏悔?谁又在反思,谁又在忏悔呢?
[1] [2]